首頁|法律知識文章 > 什麼是工作規則?雇主必須瞭解的制定建議與法律重點! 什麼是工作規則?雇主必須瞭解的制定建議與法律重點!作者: 郭榮彥律師 / 2026-02-03 工作規則是公司內部管理的重要工具,但雇主究竟該如何制定符合法規的工作規則?本文將帶您快速掌握工作規則的概念,並提供實用建議以避免勞資爭議、提升管理效率! Table of Contents Toggle 一、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的差別是什麼?每間公司都需要制定嗎?(一)工作規則 vs 勞動契約,一張圖帶你看懂兩者差異!(二)工作規則應包含哪些內容?每間公司都需要制定工作規則嗎?二、制定工作規則的 3 大必備流程!有效提升公司管理效率(一)遵守勞基法相關規定(二)備妥文件並送請主管機關核備(三)公告給所有員工知悉三、擔心工作規則不符《勞基法》、核備被退件或員工申訴?用 Lawsnote 法務掌協助你讓管理更有底氣! 一、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的差別是什麼?每間公司都需要制定嗎? (一)工作規則 vs 勞動契約,一張圖帶你看懂兩者差異! 工作規則可以比喻為企業的「遊戲攻略」,適用於全體員工;而勞動契約則相當於「個人專屬操作手冊」,特別是針對個別員工需求量身定制。 (二)工作規則應包含哪些內容?每間公司都需要制定工作規則嗎? 依勞基法第 70 條規定,工作規則需要包含的內容有: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國定紀念日、特別休假及繼續性工作之輪班方法。工資之標準、計算方法及發放日期。延長工作時間。津貼及獎金。應遵守之紀律。考勤、請假、獎懲及升遷。受僱、解僱、資遣、離職及退休。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福利措施。勞雇雙方應遵守勞工安全衛生規定。勞雇雙方溝通意見加強合作之方法。其他。「其他」指的是若有法律沒有特別提到需要規定的事項,雇主也可以依照公司管理需求,自行補充在工作規則中,制定專章明確規範。至於公司是否一定要制定工作規則,則依照公司人數區分:員工 30 人以上(含 30 人):強制規定必須制定工作規則,如果雇主沒有制定的話,可能會面臨新臺幣 2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的罰鍰。員工不滿 30 人:法律並沒有強制規定必須制定工作規則,但雇主仍然可以為了管理方便、避免勞資爭議,制定工作規則。 二、制定工作規則的 3 大必備流程!有效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若公司僱用員工人數達 30 人以上,或是員工 30 人以下的雇主自行選擇訂立工作規則,則必須依照以下流程制定工作規則,才具備完整的法律效力。舉例而言:假設公司今天想依照勞基法第 12 條「勞工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的規定解雇員工,則此份工作規則必須是遵照以下流程制定的。如果工作規則的制定不符合以下規範,則公司依照此工作規則解雇員工可能會被認定解僱行為不合法! (一)遵守勞基法相關規定 內容合法性:須注意條款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例如工時不得超過法規標準,否則條款將會無效。避免模糊條文:例如獎罰標準及程序需明確寫清楚,避免勞資雙方對標準的理解不同,而引起勞資爭議。定期更新:應定期注意勞基法相關法規是否更新,並跟著調整工作規則內容,避免工作規則不符合新修正的規範。 (二)備妥文件並送請主管機關核備 雇主在確保工作規則符合勞基法後,應備妥以下文件,送請主管機關核備:工作規則申請函 1 份工作規則內文如果是修訂工作規則,需要另外附上修正前後的對照表 (三)公告給所有員工知悉 主管機關核備完成後,雇主必須將工作規則公告給所有員工知悉,落實讓員工瞭解公司制度的義務。 三、擔心工作規則不符《勞基法》、核備被退件或員工申訴?用 Lawsnote 法務掌協助你讓管理更有底氣! 工作規則看似是公司內部制度,但其實牽涉「條款內容是否合法、獎懲標準是否明確、核備文件是否齊全、公告程序有沒有做到」等一整套要求。尤其是公司要引用工作規則處理考勤、獎懲,甚至依勞基法第 12 條主張「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時,只要工作規則本身不夠合規或流程不完整,就可能被認定站不住腳,反而增加勞資爭議與用工風險。讓 Lawsnote 法務掌替你把關工作規則的關鍵風險:✔ AI 法律問答:快速確認「員工滿 30 人一定要訂嗎?」「工作規則必備內容有哪些?」「哪些條款最容易被認定無效或過於模糊?」✔ 真人律師顧問:針對獎懲、考勤、請假、解僱/資遣等高風險章節,協助你把標準與程序寫清楚、降低退件與申訴風險✔ 付費方式彈性:訂閱制與點數制可選,用多少付多少,中小企業也能輕鬆導入👉 立即免費試用 Lawsnote 法務掌,讓管理更有依據。 立即註冊免費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