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法律知識文章 > 留職停薪全攻略:雇主必懂的留職停薪合法事由、勞健保處理與復職流程 留職停薪全攻略:雇主必懂的留職停薪合法事由、勞健保處理與復職流程作者: 郭榮彥律師 / 2025-09-03 企業經營中,員工可能因育嬰、服兵役等原因提出留職停薪申請,但雇主該如何應對?本篇將說明留職停薪的常見問題,幫助企業避免踩到勞基法紅線。 Table of Contents Toggle 一、留職停薪常見問題——雇主如何應對員工留職停薪申請?(一)雇主能強制員工留職停薪嗎?(二)留職停薪期間是否計入年資?(三)留職停薪期間可以參加尾牙或領年終獎金嗎?(四)員工留職停薪期間,雇主是否可聘用替代人力?(五)留職停薪員工復職,若原職位消失怎麼辦?(六)留職停薪復職手續有哪些?二、留職停薪申請事由、留職停薪勞健保、退休金規定一次看!(一)育嬰留職停薪(二)應徵召服兵役(三)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四)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五)因普通傷病假請畢請假致留職停薪(六)因職業災害請普通傷病假請畢(七)雇主與勞工自行約定三、使用 Lawsnote 法務掌,讓留職停薪流程更省心! 一、留職停薪常見問題——雇主如何應對員工留職停薪申請? (一)雇主能強制員工留職停薪嗎? 原則上,留職停薪申請應由員工主動提出,雇主不可以單方面強制員工留職停薪。例外情況:員工發生重大錯誤時(勞動部民國 80 年 8 月 5 日台勞動一字第 20195 號函)若員工有重大違失,例如嚴重違反勞動契約、公司工作規則,或觸犯有期徒刑以上罪刑且事實明確,雇主才可視情況採取留職停薪作為懲處措施。企業經營困難時公司經營困難(如疫情、景氣衰退)時,雇主可與員工協商留職停薪,但必須「取得員工同意」。⚠️注意:若不存在以上兩種例外狀況,雇主卻直接強制要求員工留職停薪,在法律上可能被視為可歸責於雇主的事由導致停工。此時,即使員工未提供勞務,雇主仍有義務給付全額工資。若雇主未依法給付工資,勞工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規定,向雇主請求資遣費後終止勞動契約。 (二)留職停薪期間是否計入年資? 留職停薪期間「不計入」工作年資不管是育嬰留停或其他事由的留職停薪,留職停薪期間,勞雇雙方勞動契約處於暫時停止狀態,勞工無須提供勞務,雇主亦無須支付工資。因此,除非勞雇雙方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此期間原則上不計入勞基法所稱之工作年資。留職停薪前後的工作年資「合併計算」根據勞動部的函釋,勞工因故留職停薪,其留職停薪前後之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這表示復職後,之前的年資會與復職後的年資銜接,不會歸零。 (三)留職停薪期間可以參加尾牙或領年終獎金嗎? 【一般留職停薪】多數情況下,留職停薪的員工屬於「保留職位,但不在職」的狀態,期間沒有實際提供勞務。如果公司在勞動契約或獎金辦法中明確規定,年終獎金屬於「恩惠性給予」,且必須在職才能領取,那麼正在留職停薪的員工,通常就不會被列入年終獎金、尾牙抽獎或其他福利的發放名單。【育嬰留職停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1 條,雇主不得因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而視為缺勤,進而影響其考績或剝奪原本應得的年終獎金。如果員工在申請育嬰留停前已經達成領取年終獎金的條件,即便留停期間沒有工作,雇主仍應依原標準發放年終獎金,避免觸法。 (四)員工留職停薪期間,雇主是否可聘用替代人力? 雇主在面對員工留職停薪時,可以聘用替代人力,但要特別注意以下兩件事:須簽訂「定期勞動契約」由於留職停薪的員工在一段時間內就會回來工作,因此需要與替代人力簽訂「有明確到期日」(也就是留職停薪員工復職日)的定期勞動契約。契約需明確載明期限與原因務必事先告知替代人力,這是一份有明確到期日的定期契約,並說明清楚是替代某位暫時留職停薪的員工,避免未來爭議。 (五)留職停薪員工復職,若原職位消失怎麼辦? 雇主應優先安排適合職缺,並協商調動職務。若無合適職缺或員工不同意調動,雇主希望解僱員工,則仍需遵守勞基法關於解雇的規定,依照預告期提前通知員工並給付資遣費。 (六)留職停薪復職手續有哪些? 員工留職停薪結束回來上班時,雇主需處理以下事項,確保復職合法且勞工權益完整。職務安排:應優先恢復原職或相同條件的工作,或協商調動職務。行政手續:書面向勞保局申報恢復投保、提繳退休金。 二、留職停薪申請事由、留職停薪勞健保、退休金規定一次看! 雇主得否拒絕 勞工保險 全民健康保險 勞工退休金 育嬰留職停薪 不得拒絕 雇主仍須替員工投保,雇主負擔額可由政府補助 不退保,雇主負擔比例由政府補助 依規定在留職停薪發生 7 日內申報停止提繳 應徵召服兵役 得拒絕 雇主不得拒絕員工申請繼續投保,且不能調整投保薪資雇主負擔額仍由雇主負擔 須經雇主同意才可續保 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 得視情況決定,並可在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約定 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 得拒絕 因普通傷病假請畢請假致留職停薪 得拒絕 因職業災害請普通傷病假請畢 不得拒絕 雇主應同意續保 雇主與勞工自行約定 雙方約定為準 (一)育嬰留職停薪 適用對象與條件・不限性別,孩童父母皆可申請。・員工須任職滿六個月、小孩未滿三歲。・育嬰留停最長不得超過兩年。若同時照顧兩個以上的小孩,育嬰留職停薪時間應合併計算,以最小孩受撫育二年為上限。雇主可否拒絕申請?雇主不得拒絕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勞保雇主仍須替員工投保,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負擔部分可由政府補助。健保不需退保,雇主負擔比例同樣由政府補助。退休金雇主應於育嬰留職停薪發生日起 7 日內申報停止提繳,待員工復職後再恢復提繳。 (二)應徵召服兵役 雇主可否拒絕申請?雇主可以拒絕,但若同意,則必須遵守以下相關投保規定。勞保勞工如申請繼續投保,雇主不得拒絕、不能調整投保薪資,且雇主負擔額仍由雇主負擔。健保必須經雇主同意才可繼續投保。退休金雇主應於留職停薪發生日起 7 日內申報停止提繳,待員工復職後再恢復提繳。 (三)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 雇主可否拒絕申請?雇主得視情況決定,並可在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約定。勞保勞工如申請繼續投保,雇主不得拒絕、不能調整投保薪資,且雇主負擔額仍由雇主負擔。健保必須經雇主同意才可繼續投保。退休金雇主應於留職停薪發生日起 7 日內申報停止提繳,待員工復職後再恢復提繳。 (四)因案停職或被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 雇主可否拒絕申請?雇主可以拒絕,但若同意,則必須遵守以下相關投保規定。勞保勞工如申請繼續投保,雇主不得拒絕、不能調整投保薪資,且雇主負擔額仍由雇主負擔。健保必須經雇主同意才可繼續投保。退休金雇主應於留職停薪發生日起 7 日內申報停止提繳,待員工復職後再恢復提繳。 (五)因普通傷病假請畢請假致留職停薪 雇主可否拒絕申請?雇主可以拒絕,但若同意,則必須遵守以下相關投保規定。勞保勞工如申請繼續投保,雇主不得拒絕、不能調整投保薪資,且雇主負擔額仍由雇主負擔。健保必須經雇主同意才可繼續投保。退休金雇主應於留職停薪發生日起 7 日內申報停止提繳,待員工復職後再恢復提繳。 (六)因職業災害請普通傷病假請畢 雇主可否拒絕申請?雇主不得拒絕因職業災害請普通傷病假請畢者之留職停薪申請。勞保勞工如申請繼續投保,雇主不得拒絕、不能調整投保薪資,且雇主負擔額仍由雇主負擔。健保雇主應同意續保。退休金雇主應於留職停薪發生日起 7 日內申報停止提繳,待員工復職後再恢復提繳。 (七)雇主與勞工自行約定 雇主可否拒絕申請?雇主有裁量權,雙方約定為準。勞保、健保、退休金按雙方約定及相關法規辦理。 三、使用 Lawsnote 法務掌,讓留職停薪流程更省心! 處理留職停薪不只是法律問題,還牽涉到勞健保、年資計算、替代人力安排、復職接續等行政細節,因此公司若沒有即時的法律資源,往往容易踩到勞基法或相關法規的紅線。Lawsnote 法務掌為您提供:AI 法律即時解答:輸入問題,秒獲專業法律意見,並附上相關法條與判決書參考。契約與文件審閱:上傳公司協議或留停文件,AI 秒抓潛在風險與模糊條款。彈性付費模式:除了訂閱制,還可購買點數隨買隨用,無需長期綁約。👉 現在就免費註冊 Lawsnote 法務掌,結合 AI 法律問答,留職停薪問題、契約風險、法規更新,還有專業律師可諮詢,讓留職停薪與人事法務流程更簡單、更安心! 立即註冊免費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