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法律知識文章 > 公司章程大解密:打開你的公司之門! 公司章程大解密:打開你的公司之門!作者: 郭榮彥律師 / 2026-04-07 每個偉大公司背後,都有一本公司章程,蘊含著夢想、使命,以及公司與世界連結的方式,告訴大家公司的名字、地址在哪裡、做什麼生意,以及怎麼管理公司。這份文件就像公司的憲法,對所有股東和管理階層都非常重要,大家都得遵守。我們一起揭開這份神秘的文件,探索公司章程的奧秘吧! 內容目錄 Toggle 一、公司章程是什麼?解析公司的基石!(一)對外效力(二)對內效力二、公司章程的內容:掌握撰寫重點!(一)絕對必要記載事項(二)相對必要記載事項(三)任意記載事項三、資本額:公司的啟動資金!(一) 資本額的意義(二)資本額最少需要多少呢?(三)章定資本、實收資本,必須一致嗎?1. 章定資本額2. 實收資本額1. 發起設立2. 募集設立四、盈虧分派: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一)公司什麼情況下可以分派盈餘?(二)盈餘及虧損分派的比例或標準?五、公司章程的變更:讓公司章程跟上發展的腳步!・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召集通知中列舉辦理變更登記六、公司章程寫得太簡陋擔心埋下法律地雷?用 Lawsnote 法務掌助你打造穩健公司基石,讓經營更有依據、決策更有底氣! 一、公司章程是什麼?解析公司的基石! 公司章程,是由公司股東共同制定的文件,相當於公司的「憲法」,作為規範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準則。 包含如公司名稱、註冊地、經營內容、股東權益等。 (一)對外效力 依據公司法第 12 條規定,公司設立登記後,有「應登記事項而不登記」,或「已登記事項有變更而不為變更登記」者,不得向第三人主張未登記事項。公司章程是公司申請設立登記事項之一,經公司設立登記完成後,章程即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二)對內效力 公司章程對內,公司負責人、監察人、董事、常務董事、股東或股東會必須按照公司章程行使其權利及經營業務。例如:經理人只有在契約或公司章程規定授權範圍內,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之權。又比如說有限公司之盈餘與盈虧分派,必須依據章程規定之比例分派。都說明了公司章程是公司對內的最高準則。 二、公司章程的內容:掌握撰寫重點! 公司章程的內容,又稱為記載事項,有以下三種類型:股份總數、每股金額(票面金額股)。 (一)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公司章程必須記載之事項,如:公司名稱、所營事業、董事,如果沒有記載或記載違法,章程與公司設立均將歸於無效。不同的公司類型,章程應記載事項有所不同,以下以最常見的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為例。 (二)相對必要記載事項 相對必要記載事項的意義在於:未依規定記載,公司章程仍有效,公司仍成立,但不得辦理未依規定記載的事項。 以股份有限公司為例,公司法第 130 條第 1 項列舉了四款「非經載明於章程,否則不生效力」的事項:分公司之設立解散之事由特別股之種類及其權利義務發起人所得受之特別利益及利益者之姓名針對以上四款事項,如果公司章程未記載,並不會導致公司章程無效。但如果公司欲辦理以上四款事項,則必須將對應事項列入章程中。 (三)任意記載事項 公司法只有規定「絕對必要記載事項」與「相對必要記載事項」,這兩種以外的事項,皆屬於「任意記載事項」。任意記載事項,不論記載與否都不影響公司章程之效力,如果選擇記載,該事項就會發生作為章程事項的效力。需要注意的是,任意記載事項不能違反公序良俗、強行或禁止規定,或該公司型態之本質,否則其記載無效。例如: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股東自由轉讓股份,如果章程設有股份轉讓的限制,即違反公司法規定,應屬無效。 三、資本額:公司的啟動資金! (一) 資本額的意義 資本額,是創業時預計投入的資金,用於支付公司初期的營運成本,包括但不限於房租、水電費、辦公用品、生產設備等。它是公司的初始財產,是公司後續營運與發展的基礎資金,也是章程中應載明的事項。 (二)資本額最少需要多少呢? 雖然現今的法令已廢除了最低資本額限制,允許以極低的資本額甚至是 1 元來設立公司。但在實務上,資本額應為「足夠支付公司設立所需的費用」,才可能通過會計師驗資並且順利設立公司,也可以避免後續因資金不足而陸續增資等勞費。 (三)章定資本、實收資本,必須一致嗎? 1. 章定資本額 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公司資本額,無論是發起設立還是募集設立,章定資本額在公司章程中確定後,數額是固定不變的。 2. 實收資本額 公司實際收到的資本額,指的是實際的資金,實收資本額會隨著發起人認股和外部募集資金的情況而變動。 另外,公司的設立,可以分為發起設立或募集設立。 1. 發起設立 實收資本額必定等於章定資本額,發起人需全部認足。 2. 募集設立 實收資本額可以低於章定資本額,發起人不得認購少於第一次發行股份四分之一,其餘部分可通過外部募集方式來達成。因此,募集設立方式下,實收資本額與章定資本額可以不一致,公司可以根據需求再進行資金募集。 四、盈虧分派: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一)公司什麼情況下可以分派盈餘? 公司是不是可以隨時分派盈餘,也就是分派股息及紅利?依照公司法規定,原則上公司只有在有盈餘,且繳納稅款、彌補歸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後,才可分派盈餘。繳納稅款彌補虧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分派盈餘。但公司法也設有例外規定,可以在無盈餘的情形下分派盈餘,如建業股息之預付(公司法第 234 條第 1 項),對於需要較長創業期才能開始營業並獲利的公司,嚴格要求在有盈餘時才分派股息會降低投資意願,故例外允許這類公司在經主管機關許可後,依章程規定在開始營業前分派股息。 (二)盈餘及虧損分派的比例或標準? 依公司法第 101 條規定,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應載明盈餘及虧損分派比例或標準。又依據公司法第 235 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息及紅利之分派,原則上以各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為準。 五、公司章程的變更:讓公司章程跟上發展的腳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的章程變更較為簡易,依據公司法第 113 條規定,必須:經股東表決權 2/3 以上之同意於 15 日內向主管機關為變更登記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變更程序相對較為複雜,依據公司法第 277 條規定,涉及章程變更的決議必須經過股東會特別決議,並符合以下程序: 應於召集通知中列舉 章程變更應在股東會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章程為設立登記事項之一,如有變更時,公司董事應於變更後 15 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六、公司章程寫得太簡陋擔心埋下法律地雷?用 Lawsnote 法務掌助你打造穩健公司基石,讓經營更有依據、決策更有底氣! 公司章程不僅是設立登記的必要文件,更是決定公司未來利潤分派、決策權歸屬及股權流動的「公司憲法」。實務上許多經營權紛爭,往往源於創業初期直接套用罐頭範本,未針對「特別股權利」、「盈虧分派比例」或「股份轉讓限制」進行精準約定。對於創業者而言,如何在繁忙的籌備期中,擬定出一份既符合法律強行規定、又能彈性支應未來擴張需求的專業章程,確實是一項關鍵挑戰。讓 Lawsnote 法務掌替你把關公司設立與經營的關鍵風險:AI 法律問答:快速釐清「特別股可以約定複數表決權嗎?」、「章程沒寫盈餘分派比例會怎樣?」、「有限股份轉讓需要全體股東同意嗎?」真人律師顧問:針對合夥創業的股權結構設計、閉鎖性公司章程規劃或增資程序,由專業律師提供深度的條款審閱與法律建議,預防未來的股東糾紛。付費方式彈性:提供訂閱制與點數制任選,讓新創團隊在資源有限的階段,也能以最可控的成本,享有大企業等級的法務後盾。👉 立即免費試用 Lawsnote 法務掌,優化公司章程防護網,為你的事業長青奠定最強根基! 立即註冊免費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