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法律知識文章 > 離職預告期怎麼算?員工依勞基法離職,雇主應對策略全解析! 離職預告期怎麼算?員工依勞基法離職,雇主應對策略全解析!作者: 郭榮彥律師 / 2026-02-03 員工突然離職怎麼辦?別慌!本篇文章一次教你員工離職預告期計算、勞基法離職規定及雇主應對策略,並教你透過勞動契約有效防範員工無預警離職帶來的損失,保障公司權益! Table of Contents Toggle 一、勞基法離職預告期規定為何?雇主可以要求員工提早預告離職嗎?(一)勞基法離職預告期規定(二)勞基法離職預告期長短不同,該如何計算呢?1. 定期契約2. 不定期契約(三)勞基法離職預告期天數可以延長或縮短嗎?二、未遵守勞基法離職規定,雇主可以向離職員工求償嗎?(一)若員工不遵守離職預告期,雇主可以直接扣薪或求償嗎?(二)無預警離職頻發?解決問題三大方式1. 簽訂具特別約定之勞動契約2. 盡力溝通協商離職日3. 根據虧損請求損害賠償三、從勞動契約下手:事先防範勝於事後補救(一)明定預告期限(二)增列賠償條款(三)約定懲罰性違約金四、員工離職預告期怕算錯、又擔心無預警離職造成損失?用 Lawsnote 法務掌協助你把離職規定一次釐清! 一、勞基法離職預告期規定為何?雇主可以要求員工提早預告離職嗎? (一)勞基法離職預告期規定 離職預告期是勞基法離職規範中的重要規定,要求勞工在離職前一定期間通知雇主,讓雇主有足夠緩衝時間安排接替人力,避免因人員流失而影響業務運作的制度。 (二)勞基法離職預告期長短不同,該如何計算呢? 離職預告期計算基準:主要取決於員工在公司的工作年資 1. 定期契約 如果員工和公司約好只工作到某個期限,這段時間內員工就不能隨便提離職。若約定的期間超過 3 年,則到第 3 年之後,員工可以提出離職,但至少要提前 30 天通知。 2. 不定期契約 離職預告期依照員工的工作年資計算:到職 3 個月內:預計離職日當日提出離職即可,不用提前通知。到職超過 3 個月未滿 1 年:離職預告期間為 10 天。到職 1 年以上未滿 3 年:離職預告期間為 20 天。到職 3 年以上:離職預告期間為 30 天,這是規定的最長預告期。 勞基法離職預告期怎麼算?簡單教你算到好 雇主收到員工提出的離職通知,要如何計算正確的預告期間,並確定離職日呢?離職預告期的第一天從何時開始起算?是不是要扣掉假日?別擔心,其實算法很簡單,照四大重點來就不會錯!天數要連續計算,不拆開來算:不管是平日還是週末假日,預告期都是連續的天數,不需要挑「工作天」來算。提離職的那一天不算進去:預告期從提離職的隔天才開始算。預告期最後一天還是要上班:預告期結束後的離職日才是正式結束工作。休假日也算在預告期裡:不論是國定假日、週末還是員工請特休,這些都會被計入預告期內,不能扣掉。例如,小明在公司工作了 7 個月,依規定,他要提前 10 天通知老闆他要離職。如果他在 7 月 31 日提出辭呈,那麼預告期的計算是:預告期:從 8 月 1 日 開始,到 8 月 10 日結束,一共 10 天。離職日:小明的正式離職日是 8 月 11 日,也就是預告期的隔日。其他小提醒:如果預告期內遇到國定假日或員工有剩餘特休,這些天數也算進去,沒有例外。比如小明剛好有 3 天特休,這些假期可以用,但不會延長預告期,離職日仍是 8 月 11 日。 (三)勞基法離職預告期天數可以延長或縮短嗎? 情況一:延長員工離職預告期?不行! 假設老闆和員工約定,離職時需要比法律規定的更早通知,這樣的約定就是無效的!因為這會對員工造成過多負擔。舉例來說,勞基法離職預告期最長是 30 天,某公司卻要求員工離職時需提前兩個月通知,此要求違反勞基法離職相關規定,應屬無效。也就是只要約定的條件比勞基法規定對員工來說更「嚴苛」,這些約定條款就不算數,會直接依照勞基法離職規定來計算離職預告期。 情況二:縮短員工離職預告期?可以! 如果公司與員工約定的離職預告期比法律規定還短,這是允許的,因為這樣的安排對員工更友善。舉例來說,勞雇雙方在合約約定,不論員工年資長短,員工提離職只需 3 天預告期即可。由於這比勞基法規定的 10 天預告期更短,且對員工更加有利,因此這樣的約定並不違反勞基法離職預告期,是合法有效的約定。 二、未遵守勞基法離職規定,雇主可以向離職員工求償嗎? (一)若員工不遵守離職預告期,雇主可以直接扣薪或求償嗎? 雇主可以直接扣薪嗎?絕對不行! 勞基法第 26 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根據勞基法第 26 條規定,即使員工違反勞基法離職規定無預警離職,讓雇主手忙腳亂,甚至造成損失,雇主也不能預扣薪水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違反者可被罰新臺幣 9 萬到 45 萬元,甚至更高。 雇主可以向員工求償損失嗎?可以,但得拿出證據! 雇主可以對不遵守勞基法離職預告期的員工提起損害賠償,但必須證明員工的無預警離職對公司造成具體的財產損失,例如未完成的重要項目導致客戶索賠。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雇主無法證明員工違反離職預告期的具體損失,則實務上很難以「造成管理上的麻煩」,作為雇主對員工的求償原因基礎。 (二)無預警離職頻發?解決問題三大方式 1. 簽訂具特別約定之勞動契約 在勞動契約中加入明確條款,例如「未遵守勞基法離職預告期需支付損害賠償金」,可以有效降低風險。 2. 盡力溝通協商離職日 第一時間聯繫員工,嘗試協商解決。雙方就離職日期達成共識,可以降低因無預警離職導致的損失。 3. 根據虧損請求損害賠償 如果無法協商,且員工的行為確實導致公司財產損失,雇主可以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索取合理補償。 三、從勞動契約下手:事先防範勝於事後補救 在勞動契約中加入明確的離職預告期條款,可以有效防範員工無預警離職帶來的損失,但條款內容必須符合勞基法離職規定,才能合法又有效。以下是撰寫建議: (一)明定預告期限 在契約中寫明「員工若終止契約,需提前依《勞基法》第 16 條規定的期限通知雇主」。 (二)增列賠償條款 若因未提前通知而造成公司具體損失,可加入補償條款,例如:明確約定未依勞基法離職預告期限離職需賠償的損失範圍(如專案延誤罰款、臨時加聘人員費用等)。 (三)約定懲罰性違約金 懲罰性違約金的目的是為了讓員工一旦違反勞基法離職規定,就需要負擔這筆違約款項,雇主可以不用再額外證明具體的損害金額。 四、員工離職預告期怕算錯、又擔心無預警離職造成損失?用 Lawsnote 法務掌協助你把離職規定一次釐清! 離職爭議最常卡在細節:年資對應的預告天數、起算日怎麼抓、假日與特休要不要扣、定期契約能不能提前走、員工沒預告能不能扣薪/怎麼求償、契約條款怎麼寫才不會無效……只要判斷錯一步,就容易衍生勞資糾紛或用工風險。對中小企業老闆、人資或行政而言,要把法規變成可執行的流程與合約條款,確實不容易。讓 Lawsnote 法務掌替你把關離職預告期與雇主應對的關鍵風險:✔ AI 法律問答:快速確認「離職預告期到底是 10/20/30 天?」「預告期第一天怎麼算?假日要不要扣?」✔ 真人律師顧問:遇到無預警離職、求償證據整理、離職條款設計(預告期限/損害賠償範圍等),提供具體建議與風險提醒✔ 付費方式彈性:訂閱制與點數制任你選,用多少付多少,企業成本更可控👉 立即免費試用 Lawsnote 法務掌,輕鬆應對離職大小事! 立即註冊免費試用